不論社會變遷 助養愛代代傳
在五、六十年代,住屋、就業及教育是當時香港社會最迫切的需求。大部份家庭的生活十分清貧,無數窮苦小孩失去童年快樂,嘗盡生活艱辛。
契爺相助 不至骨肉分離
培幼會前受助人李珮英(Esther)亦是當年的苦孩子之一。幼年時,Esther一家六口的生活環境惡劣,屋外落大雨時,屋內就落小雨。因為生活艱難,Esther的父母甚至曾想過送她到孤兒院,後來有幸得到培幼會幫助,Esther才不至成為「孤兒」。
契爺John 21歲便成為助養者,幫助Esther一家改善生活。
當時,Esther每月可領取港幣45元錢資助,家庭生活得到改善,培幼會亦幫她和弟弟轉到正規小學。Esther的契爺John Luscombe遠在加拿大多倫多生活,開始助養Esther時年僅21歲。除了金錢上的援助,契爺與契祖母更時常寫信及寄禮物給Esther。「他們非常照顧我和家人,每次不單止我有禮物,兄弟姐妹也全都有。記得有一次,我無意中在信中提及我想開始集郵,沒過多久,契爺就寄來集郵簿,令我非常感動。」
契爺曾寄來很多禮物,Esther珍藏至今。
雖然已轉眼數十年, Esther提起當年契爺與契祖母對她的幫助與鼓勵時仍然心存無限感激:「契爺曾告訴我要『Try to do your best』(盡力做到最好),契祖母也曾說『I’m proud of you』(我為你感到自豪),令我終身難忘和受用。」
Esther與契祖父母關係亦親密,時常通信。
不忘恩情 傳承大愛
曾受助的經歷深深影響了Esther,「契爺遠在地球的另一邊,與我之間遠隔千山萬水,沒有血緣關係,甚至連種族都不同,但他無條件地幫助我,所以當我有能力的時候,更加要幫助別人。」
Esther曾到內地寧夏探訪助養兒童圓圓。
培幼會回歸香港後,她第一時間助養兒童,並曾到內地寧夏探訪助養兒童圓圓。Esther希望圓圓努力讀書,畢業後都要幫助別人,將這份愛心一直傳承下去。
您可以與Esther一同把愛延續!透過培幼會的「助養兒童計劃」,只需每天港幣8元,就可以幫助貧困小孩改善生活,接受教育及實踐理想,並使他們有能力去幫助更多有需要的人,傳承「傳愛·全心」的精神!
*國際培幼會多年來致力在世界各地推動兒童權益,發展項目和捐助模式至今亦有所轉變。這個故事是我們歷史和轉變的一部分,並不反映我們現有的發展項目及捐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