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步伐訂立「守護兒童政策」  防止兒童於學校或體育機構遭受性暴力

就網傳籃球教練與女學生不雅照回應   師生戀存權力差異

近日網上流傳某中學一名男籃球教練與女學生隊員的多張私密照片。各大社交媒體及討論區隨處可見相關討論,熱度更登上本港搜索引擎榜單,引起全城關注。女學生的不雅照片未經同意被放上網上討論區,其本質已是「復仇色情」(Revenge Porn),網上輿論發酵後,接踵而來的影像性暴力(Image-Based Sexual Violence)、蕩婦羞辱 、受害者有罪論更是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社會上龐大口誅筆伐的「私刑正義」(Vigilante Justice)——一名十六歲的中四學生因不成熟的決定,竟需遭受巨大的心理陰影,是為不盡公義。另外,警方已將案件列作「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亦需留意網絡並非法外之地,發佈及傳播淫褻物品均屬犯罪。

針對兩位當事人私生活的討論、批判與「起底」眾說紛紜、內情外人無從判斷。唯一肯定的是,在學校中學生和老師處於權力差異(Power Imbalance) 的關係,校園作為傳道授業的機構,自然是學生及家長信任的地方,然而,老師可藉權力製造機會與學生接觸,建立關係與情感連結後取得信任,從而作出不軌行動如性誘識學生(Sexual Grooming);而處於弱勢地位的學生,會屈從於此等關係實不為奇。網上不少聲音以「戀愛自由」為不倫關係作辯護,指雙方你情我願,漠視學生並未成年、心智尚未成熟,仍在學習階段,而教練違反操守、背離基本職業道德的事實。教育局《教師專業操守指引》列明不論學生是否同意,教師亦不應與學生進行任何涉及性的活動或性接觸。縱使籃球教練並非全職老師,亦應避免與學生有任何超越師生關係的交往。然而,不少狩獵者仍披着師生戀的浪漫外衣,進行傷害兒童之事。浪漫美化在校期間的師生戀,只會助長這些疑似孌童人士的氣焰。

已悉學校成立危機處理小組,並即時解僱涉事教練。機構應從事件汲取深刻教訓,與其在傷害發生後亡羊補牢,不如思考如何採取有效預防措施,盡量減少兒童因機構職工行為失當而引到傷害或虐待的風險。

國際培幼會(香港)於2020年的研究亦指出,體育界別對虐待兒童紅線認識不足,易令有人心有機可乘。兩成受訪人士竟不認為「下載兒童色情視頻觀賞」是虐待兒童,超過七成受訪者並不了解「大部份孌童人士會選擇兒童相關工作以增加接觸兒童的機會」,反映不少體育機構亦未意識到對兒童有傷害動機的人有可能會以它們為目標尋找工作機會,對兒童構成風險。

學校及體育機構更應加快步伐訂立「守護兒童政策」,設定守護兒童最低標準,由招聘開始仔細篩選兒童相關工作人員,提供清晰的工作指引及定期培訓,增加員工對兒童受傷害風險的認識;向相關人員強調提醒與兒童應有的相處界線,例如明令不可與兒童單獨約會及在工作需要外私下接觸兒童等行為及其相應處分;同時體育機構亦應切實執行港協暨奧委會於2022年向本地體育總會發放的《保護兒童政策》指引,提高對相類事件的警覺性,舉報懷疑虐待兒童個案,採取一切合理措施,確保兒童不會因在機構活動而受到侵害,從而建立「守護兒童」的風氣,為兒童提供堅實的安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