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保良局虐兒事件 社署應採取「預防性監管」 鼓勵兒童相關機構訂立《守護兒童政策》
日前,社署在進行定期巡查時揭發保良局嬰兒組工作人員涉虐兒行為。事件牽涉一名工作人員粗暴對待6名幼兒,而保良局亦已將個案呈交警方調查,並勒令該員工停職。
國際培幼會(香港)欣悉社署對兒童住宿照顧服務機構的監管機制開始發揮效用。緊密的巡查制度有助署方全面了解幼兒的狀況,並在發現懷疑虐兒事件後要求機構及時跟進及改善機構運作。我們希望受是次事件影響的兒童其情況能夠獲得妥善跟進。
然而,揭發虐兒事件只是守護兒童的「次級預防措施」。為了進一步預防虐兒事件發生,社署亦應為兒童相關機構提供清晰的營運標準指引,鼓勵機構訂立「守護兒童政策」,從一開始減低兒童在機構內受傷害或虐待的風險。本會建議社署在檢討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的過程中,修訂《服務質素標準》的第16項,說明機構應採取什麼合理步驟來確保兒童服務使用者免受侵犯,並將其標準及指引擴展至其他兒童相關服務的社福機構。
國際培幼會(香港)早前參考各地區的相關法規及標準,制訂建議《守護兒童政策》框架,當中涵蓋四大範疇及二十項標準(見附錄),期望能為社署及業界提供實證為本的參考,協助機構制訂《守護兒童政策》,保障兒童在機構內的安全。